即日起至12月31日
本报讯 3月12日,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通告,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,在市区试运行新能源车辆免费停车惠民政策。
根据通告,此次免费政策适用范围为邢台市市区邢州大街、东华路、祥和大街和滨江路围合的区域内路侧开放式公共停车位、公共停车场,具体点位以现场公示牌为准。
政策明确,悬挂新能源绿色号牌的7座及以下小型且牌证齐全的非营运新能源汽车,每次停放可享受12小时免费时长,超出免费时长的部分,将按照原收费标准计费。营运性质的新能源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,则仍按原计费政策执行。
据悉,该政策为试运行,将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零时。如遇应急保障等特殊时段或政策调整,相关部门将提前向社会公告。
市城管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,请自觉按导向规范停车,遵守先到先停、不预留、不长期占用的原则,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。(记者乔段段通讯员王子硕)